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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网络 时间:2026-07-13 来源:荆彩开行

亲爱的同学:

盛夏骊歌起,青春正远航!值此毕业之际,祝贺各位荆楚学子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奔赴人生新征程!回首求学岁月,相信您也不会忘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给予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希望这项温暖人心的政策能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学弟学妹们,您如期履约、诚信还贷将是最好的助力。在这里,我们再次温馨提醒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一、毕业确认

毕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您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还款事项

借款学生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1. 正常还款: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2. 提前还款:通过代理结算机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支付宝)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除每天22:30-24:00等特殊时间段,其他时间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3. 逾期还款: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本息未按时偿还的同学,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支付宝)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尽快偿还逾期贷款,珍视个人征信。

4. 线上还款:可通过代理结算机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支付宝)、云闪付手机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

5. 线下还款:可前往办理贷款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刷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

三、违约责任

1.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根据实际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2. 借款学生的贷款记录、履约行为将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影响今后申请贷款、信用卡等,可能影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请按约还款,珍惜信用。

3. 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银行可将违约情况告知学生所在单位、国家有关部门和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四、其他事项

1.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和国家助学贷款APP是学生更新联系方式、查询贷款信息的官方网站。

2. 升学:如果在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学位,请在7月31日前携带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向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校期间可继续贷款并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3. 还款救助:符合还款救助条件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可向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和办理。

4. 贷款代偿:符合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基层单位就业等政策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

5.毕业之后,如果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修改相关信息,以便县级学生资助部门及银行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6. 警惕“征信修复”非法代理维权陷阱。因个人疏忽而导致在信用报告中产生的逾期记录无法人为消除,不存在“征信修复”一说,请警惕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为名的非法“代理维权”骗局。